老話重提:CRS的實施,對香港保險的影響到底在哪裡

CRS全稱(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譯為“共同申報準則”。2014年,經合組織(OECD)發佈了《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標準》,旨在打擊跨境逃稅,標準中即包含CRS。其資訊交換的發源是稅收事務行政互助公約,二概念是來自美國的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

CRS是一套有關國際稅務情報自動交換的新標準。要求簽署國系統性及定期性的情報自動交換,以使納稅人居住國與納稅人帳戶所在國家自動分享納稅人在境外金融機構如銀行及證券戶頭中的各類財務資訊,如股息、紅利等。

CRS將涉及到方方面,包括稅務、法律、貪腐、資產配置、境外保險、家族信託、私募基金、P2P、財富管理從業人員、移民等。

目前已有104個國家和地區加入CRS。與中國一樣,香港屬於已經承諾實施CRS國家或地區中的“第二批”(第一批國家的CRS實施時間比第二批早一年),即香港的金融機構與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CRS,2018年9月香港與其他相關CRS夥伴國進行金融帳戶涉稅資訊第一次自動交換。

 

實施CRS=繳稅變多?

NONONO。CRS並非是一種增加的稅收,而是把原本應該向中國居民收的海外稅項給收回來。


實施CRS ➱ 香港買保險多交稅?

現在不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國稅局對於徵稅這一行為,並不會出現“國內”與“海外”兩套標準。在國內投保的有現金價值的保單(包括壽險、重疾險、儲蓄保險)不需要交稅,在海外投保同樣不需要交稅。CRS的實施,對於沒有想通過香港境外帳戶偷稅漏稅的投保人,除了在投保時要多填一張自我證明(寫上自己的稅務居住地與稅務編號),沒有其他任何影響。


領取投資理財保險的紅利要交稅?

現在不需要。中國稅法對於保單的投資收益並沒有徵稅規定,因此,投保人無論是在國內還是海外購買的儲蓄保單,分紅與投資收益都無需繳稅。境外保單的確會申報給稅務局,但只要中國不對個人保險徵稅,香港保單同樣不徵稅。將來若要徵稅,那就境內境外一起征。不過,中國稅法對保險收益的稅收政策比較模糊,現在沒有在保險上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是否為以後徵稅留了開口,還未可知。


保險公司要納入到申報範圍,why?

因為中國對保險不徵稅,不代表其他國家就不徵稅。比如美國就會對任何投資收益徵稅的,包括保險和股票投資等。既然這是一個全球性的稅務申報體系,保險公司自然要被納入。但是目前兩地都不對保險收益徵稅,所以申報並不等於要繳稅。

香港保險公司如何實施CRS?

香港各大保險公司於2017年1月1日開始識辨和搜集相關財務帳戶的資料,並要求帳戶持有人提供稅務居住地自我證明(self-certification)。各大香港保險公司已將自我證明加入新版投保申請書。

稅務居住地自我證明是什麼?

是保單持有人/申請人就其稅務居民身份作出的一份正式的聲明,申報的實質內容包括稅務居住地及稅務編號。

什麼是個人稅務編碼?

國家為每個人編制的一個具有唯一性的稅號,終身只有一個。目前來看就是身份證號。

 

政府知道會我在香港的保險資產?有風險?

首先,加入CRS的資訊交換範圍包括海外保險,不過重疾險和定期壽險不在申報範圍,終身壽險在申報範圍內。
其次,每年有很多大陸居民到香港買保險,完全符合香港的法律政策,大陸政府只需提醒要符合外匯管理政策以及兩地法律的風險。
香港保險公司對合規十分嚴格, 保費的每一筆交易都應該來自合法收入、合法管道、合法支付方式,既然保險公司能夠收取這筆保費,核發這份保單,合法性自然無需質疑。並且,所有保險公司都有匿名舉報懷疑客戶洗黑錢的管道。
因此,只要你知道自己的收入是乾淨的,就算政府知道你海外保險有多少,既然不徵稅,那就沒什麼擔心。

通過海外保單,稅務局會懷疑我偷稅漏稅?

首先,我們肯定支持打擊偷稅漏稅。若要通過海外保單節稅,請諮詢稅務師如何合法實現。
其次,現在大把人通過房地產甚至股市已經獲得財務自由了,該繳的稅也應該都交了。
打工賺取的工資收入只是零花錢而已,通過合法途徑在境外做一些資產配置是很正常的事情。一份海外保單,不足以引起政府的格外注意來查 。